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管理系统
人员定位系统,室内定位系统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管理系统采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依托现有的网络(专网或内网),建设具有音频录制、视频拍摄、照片拍摄、人员信息管理、物品管理、询问笔录等大量数据存储压缩、人员定位系统,室内定位系统视频点播传输、分级应用管理、民警管理为一体的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管理系统,实现涉案人员从进入办案区开始直到结束离开的数据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访问,满足可靠性、保密性和可用性要求以及数据合规性要求。利用专用的高端计算机技术提供灵活、高效、安全的数据导入机制,满足全市范围内派出所用户对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的规范化、合理化要求,并进行统一的整理,并做到时时可用、可靠、有效的管理方针。
通过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管理系统的建设,进一步构筑执法安全屏障,有力提升执法规范化和正规化建设质量与水平,实现执法规范化与正规化,包含讯问、询问、候问、调解、信息采集、证物、音视频资料档案管理等。
1、耦合现有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本系统采用标准化的数据接口,符合公安部的要求,与现有的青海省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管理系统中所采集的视音频材料大多都为案事件的支撑材料,在执法办案信息系统中可以查阅本案件相关的音视频材料。
2、执法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管理系统连接了执法办案区所有摄像头,全程可以查看和录制视频,特别是讯问询问、人身检查、涉案物品等,满足公安部下达的要求以及我局现有的实际需求。
3、音视频资料集中管理。办案中心人员定位管理系统采用星状网络结构进行铺设。在我县局中心机房里建立一套后台管理系统和存储中心,在前端派出所办案区场所等地安装客户端进行信息采集,客户端采集的音视频材料或其他相关资料等传输到我局中心机房统一存储。这样建设的好处有:①保存时限长;②易于管理;③不会丢失;④方便查阅。
4、最大程度减轻民警工作量。系统根据公法〔2013〕1102号《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场所办案区使用管理规定》要求,在民警完成人身检查、物品、入库、询问等一系列基本操作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办案区使用登记表,民警只需点击打印即可。
5、人员定位办案区全程录像跟踪需求。嫌疑人进出办案区的过程实时可记录,系统根据办案区的情况预先规划好相应的定位区域,这些区域事先已经关联好对应的摄像头,一旦佩戴好相应的定位设备的办案区的人员进出办案区,如等候室、走廊、审讯室等,就会触发相应摄像机实时录像,当整个案件结束后,相应的视频轨迹也就记录下来与审讯记录的录像形成一个完整的审讯记录,以后查看视频录像时也可以十分便捷的找到相应的录像信息。
6、人员定位系统,室内定位系统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需求。当嫌疑人进入办案区后,系统通过定位影像进行记录,在判断违反了规范的情况下,联动发生报警,提醒执法与值班民警,需要先行进行“人身检查与信息采集”。彻底杜绝了信息登记不规范的漏洞,在长期的使用过程中,也让执法的干警养成规范执法的习惯,让习惯成自然,从根本上推进办案区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7、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在办案区当中,一旦干警离开嫌疑人,嫌疑人处于无人看管状态超过5分钟,则会发生广播报警提醒办案区值班室干警。干警需要及时赶回,系统可根据报警位置,迅速让值班民警通过监控看到嫌疑人的现状,防止出现意外情况。整个系统在规范民警执法的同时,更是兼顾嫌疑人员的实时状况监督,防止出现安全意外事故。
8、全程监控监听需求。对审讯整个审讯过程实现全程监控,可以通过电脑对摄像机控制、切换显示、数字录像采集、录像回放等功能,保证整个过程均有据可查,同时便于突发事件及早发现。
9、远程指挥业务需求。此次要求实现三级联网架构,上级平台可以对下级平台系统应支持多讯问室同步或多个异地参与共同办案时的交流指挥,能够实现案件共享、电子笔录实时查阅。指挥中心和局领导可听到审讯人员和嫌疑犯之间的对话,也可直接与审讯人员对话,发出各种指令,达到联合审讯和远程审讯的目的。